能源局通报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专项监管结果 今年将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

2021-08-27 22: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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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能源局通报跨省跨区电力市场秩序专项监管结果,2021年将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

  国家能源局7月1日发布消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层级以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四家单位在交易组织、执行、结算等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跨省跨区送受双方直接交易市场化程度较低、电力交易组织不合理、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严格、交易调度各环节管控不规范、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不充分、合同和协议管理不严格、信息披露和报送不及时、履行市场运营机构职责不到位等。

  这一结果来自从去年八月开始的专项监管活动。为加强电力市场行为监管,维护电力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和规范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对上述四家单位的专项监管。

  此次监管重点围绕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组织和执行、输电通道调度运行和清洁能源消纳、市场运营机构履行主体责任、电能交易合同签订和调整、电费结算、市场交易信息披露和报送等6个方面工作。

  近日,国家能源局就专项监管发现的问题向四家单位进行了通报,要求对照监管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并于年底前向国家能源局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国家能源局将根据各单位的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同时还将围绕市场主体反映集中的重点问题,持续加强对有关单位的监管督导,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效规范电力交易调度和市场秩序。

  此次专项监管是国家能源局《2020年能源监管任务清单》计划开展的9项专项监管之一,其他几项还涵盖了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煤矿项目合规建设、“三区三州”农网改造、核电建设运行、乙醇汽油推广、电力业务许可等方面。

  《2020年能源监管任务清单》共列出了20项监管任务,是国家能源局首次以清单形式开展能源监管工作。

  《2021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已于今年1月底印发,共包括17项监管任务。全国范围内,有提升用户“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和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两项综合监管,主要针对电网企业、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开展,并已在3、4月份相继开展工作。

  另有针对相关省份的10项专项监管、5项重点监管会在4-11月间相继启动,山东、陕西、内蒙等能源重镇均在监管名单之列,具体涉及炼油行业、乙醇汽油、煤电淘汰落后产能、核电等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并没有针对跨省跨区电力市场秩序的专项监管,但提出了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

  中长期直接交易其实是去年《关于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列出的六项具体工作内容之一,也是未来实现以区域一体化电力市场为核心的清洁能源路线转型绕不开的重点环节。

  2020年,各省在电力市场建设方面建树颇丰,一些地区已经初步建立了区域和省级相衔接的电力中长期交易体系,并正在快速向区域一体化现货市场方向发展。

  目前,各省级电力市场都有一部分是属于可再生能源、核电、以热定电的火电机组和省外来电等“优先发电”,这部分是以签订中长期购售电协议为主,按照政府批复的上网电价交易,有额定的发电量。

  中长期电力交易是电力市场主体规避市场风险、平抑市场价格、保障电力供应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电力市场,尤其是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高效有序运行,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的重要手段。但是,目前还存在以往电力交易统购统销、结算难、可能引发容量过剩等问题。为做好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发改委和能源局数年来持续发文,在签约电量、约定电量电价、合同示范文本、配套机制等多方面进行细化规定和监管调控。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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